关于2023年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综合相关搜索结果分析如下:
一、主要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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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该标准是当前中国无组织废气排放的综合性规范,适用于大多数工业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其指标体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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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针对具体污染物设定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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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容许排放速率 :对排放速率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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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用于现场监测的浓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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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适用于特定无组织排放源(如垃圾储运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等)的恶臭气体排放控制,与综合排放标准并行实施。
二、标准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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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覆盖 :除部分行业执行专用标准外,其他均适用GB16297-1996。专用标准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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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低矮排气筒的排放虽归类为有组织排放,但若未纳入有组织排放监控,其浓度增加不扣除。
三、关键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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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通过连续1小时采样计平均值或4个等时间间隔样品平均值得出,采样频次根据排放特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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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包括物料储存、输送、工艺过程等环节的防控措施,以及厂界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四、实施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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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背景 :2023年可能涉及标准的更新或补充,例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修订以适应环境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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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安排 :部分早期标准(如GBJ4-73)已随综合性标准实施而废止。
五、其他相关标准
- 水污染防治 :未收集的粉尘和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需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
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前的主要标准文件,具体执行中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