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关于火葬场废气排放标准,综合相关规范及搜索结果,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火葬场区域内遗体处理、遗物祭品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涵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现有火葬场的监管。
二、主要排放标准
- 颗粒物排放限值
- 需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表2(新建单位)及表3(现有单位)要求,采用旋风除尘、脱硫脱酸、活性炭吸附等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控制
- 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等工艺处理,确保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其他污染物控制
- 汽车尾气需经稀释后无组织排放。
三、排放方式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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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方式 :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烟气充分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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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与监控 :需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污染物浓度,确保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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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项目需执行更严格要求。
四、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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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 :需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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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控制 :遗物焚烧炉等设备需采取降噪措施,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火葬场需确保其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规范,达标后方可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