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烟台市职工医保政策调整,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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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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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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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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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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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在职职工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85%、75%、65%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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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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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60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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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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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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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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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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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意义 :通过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及限额,进一步减轻职工门诊医疗负担。
以上信息综合了烟台市政府官网及医保局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