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主要涉及租赁合同的定义、内容、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的效力等方面。
租赁合同的定义和内容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以上是民法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平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