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医保统筹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说明:
1. 城乡居民医保
(1)门诊起付线
- 城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30元。
- 乡镇一级医疗机构、村(居)卫生机构:不设起付线。
(2)住院起付线
-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900元。
- 转外住院:1000元。
- 双向转诊:由下向上转诊,起付线费用累计计算;由上向下转诊,在下转的医疗机构不再收取起付线费用。
2. 职工医保
(1)住院起付线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 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住院的报销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200元。
3. 特殊人员城乡居民医保
- 一级医疗机构:270元。
- 二级医疗机构:540元。
- 三级医疗机构:810元。
- 转外住院:900元。
4. 大病保险
- 起付线:1.4万元。
- 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特殊人员:7000元。
5. 补充说明
- 起付线标准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用户关注当地医保局或相关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报销比例或其他医保待遇,可以参考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医保服务窗口。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