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第一人民医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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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Ⅰ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700元,医疗费用在7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报销,700元至3000元部分报销50%,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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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Ⅱ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报销,1000元至3000元部分报销50%,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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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报销比例可能会因政策、医院级别、个人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报销比例信息,建议您直接咨询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当地新农合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