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否收费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1. 强制检定收费的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强制检定是针对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包括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这些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收费问题,需结合具体政策文件进行判断。
- 自2017年4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强制检定收费被正式取消。这一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包括水表、电表、燃气表、热能表等民用“四表”以及出租车计价器等。
2. 免费检定的适用范围
- 全国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已全面停征,无需支付费用。这适用于所有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包括贸易结算类(如电子秤、加油机)、安全防护类(如可燃气体报警器)以及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类设备。
- 例外情况:自愿委托的检定或超出强制检定目录范围的检定,可能仍需收费,但需具体咨询当地计量检定机构。
3. 强制检定的必要性
- 强制检定的目的是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社会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不得继续使用,并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4. 总结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收费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起,强制检定收费已全面取消,无需支付费用。若仍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计量行政部门或检定机构。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以下来源: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