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规,结合以下要点实施:
一、管理范围及界定
- 范围:非强检计量器具指除强制检定范围外的依法管理器具,包括企业非最高计量标准及未列入强检目录的器具。
- 界定标准:
- 多功能计量器具若仅部分功能与强检目录相符,不属于强检。
- 非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领域的器具通常为非强检。
二、管理原则与责任
- 自主管理:
- 使用单位需自主制定管理制度,包括周期检定计划,确保量值准确可靠。
- 可自行检定或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检定/校准。
- 主体责任:
- 使用单位需登记造册,并通过e-CQS系统备案强检器具,非强检器具则自行管理。
- 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或不合格的器具,禁止擅自改装或破坏准确度。
三、检定方式与周期
- 检定方式:
- 非强检器具可选择检定或校准,依据实际需求确定溯源方式。
- 若无国家检定规程,按校准规范执行。
- 周期确定:
- 由企业根据使用频率、环境条件等因素科学制定,兼顾经济性与准确性。
- 在检定周期内,若使用单位自愿申请非周期检定,按委托处理并出具证书。
四、监管与处罚
- 行政监督:
- 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抽查,对违规行为(如使用不合格器具)依法处罚并曝光。
- 罚则依据:
- 违反《计量法》及实施细则的,最高可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技术支持与规范
- 技术指导:
- 计量行政部门可提供安装、维护等技术咨询,协助提升器具管理质量。
- 标准更新:
- 需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动态调整管理范围。
以上管理办法综合了企业自主权与行政监管要求,强调“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非强检器具的合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