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因疾病可以退休或领取病残津贴的情况,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及最新的政策调整。以下是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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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政策下病退条件:
-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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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调整:
- 从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将取代原有的因病提前退休政策。这意味着,对于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将不再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而是改为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 病残津贴的标准与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并且建立省级复查鉴定制度,审核权升级到省级,不再是终身制。
总的来说,企业职工因疾病退休或领取病残津贴的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2025年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将不再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而是改为按月领取病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