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滕二县时期
1979年行政区划调整
关于枣庄与济宁的行政归属关系,可综合历史演变梳理如下:
一、古代行政划分
夏朝时期,枣庄南部属鄫国,北部及西北部为滕国和薛国疆域。至唐宋时期已形成村落,但具体行政归属未明确记载。
二、明清时期的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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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369年,明太祖朱元璋设立峄、滕二州,隶属山东布政司济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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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代延续此制,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枣庄地区仍属济宁专区管辖。
三、1949年后的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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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峄、滕两县分属山东解放区台枣专区和尼山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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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改属济宁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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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峄县机关迁至枣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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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枣庄市,撤销峄县,初辖4个区、1个镇及56个公社,仍属济宁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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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3月,枣庄市升格为地级市,同年9月正式成为山东省省辖市。
四、现代行政地位
目前,枣庄市下辖6个区(市)、2485个行政村,总面积4564平方公里,占山东省总面积的2.97%。其行政边界在1960年调整后基本稳定,未再回归济宁管辖。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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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滕县划归枣庄市后,两者形成“枣庄市包含滕县”的行政格局,直至1994年滕州市独立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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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与枣庄同属鲁西南地区,历史上存在经济协作关系,但行政划分上两者分属不同专区。
综上,枣庄在1960年独立设市前属于济宁专区管辖,1979年后与滕县合并为枣庄市,现与济宁、徐州共同构成山东鲁西南地区的重要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