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可报销的药品分类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可报销药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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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 临床必需、使用广泛且价格较低的药品,100%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支付比例直接报销。
- 示例:常规抗生素、降压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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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 疗效较好但价格较高的药品,需参保人先自付一定比例(通常为10%-30%),剩余部分按医保支付比例报销。
- 示例:部分抗癌药、进口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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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药品
- 符合医保规定的急救药、血液制品(特殊适应症)等,可按政策报销。
二、不可报销的药品范围
以下类型药品不纳入医保目录:
- 滋补类药品(如人参、鹿茸等);
- 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
- 保健药品(如维生素类仅限治疗性用途可报,保健用途不报);
- 预防性疫苗、避孕药;
- 增强性功能、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用途的药品;
- 酒制剂、茶制剂、果味制剂(儿童特定情况除外);
- 口腔含服剂、口服泡腾剂(特殊情形除外)。
三、常见可报销的药品举例
- 感冒药:感冒清热颗粒、氨酚伪麻美芬片;
- 消化药:多潘立酮片、健胃消食片;
- 退烧/止痛药: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
- 急救药:速效救心丸(限特定适应症)。
四、查询方法
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输入药品名称即可查看是否在目录内、分类及报销比例。支持按“药品分类”或“报销类别”筛选。
注意:具体报销比例因地区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官方实时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