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种植牙相关政策主要围绕费用调控、集采以及医保等方面展开,具体如下:
- 费用调控方面:《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以单颗常规种植为重点,明确全流程价格的调控目标。如一些地区将单颗常规种植的 “检查设计 + 种植体植入 + 牙冠置入 + 专用耗材” 全流程价格导入至每颗不超过一定金额的新区间,同时控制各部分价格占比,突出技术劳务价值。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显著高于本地区民营医疗机构平均价格的要降价;自主定价院际差异大的,督促价格次序靠前、显著高于平均水平的医疗机构主动回调。穿颧手术等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项目,允许与常规种植牙手术价格拉开适当差距。
- 耗材集采方面: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各省份均应参加。集中采购以成套的种植体系统为单元,包含种植体、修复基台及相关配件。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原则上各统筹地区参加本次集采的医疗机构数(含民营)占开展种植牙服务医疗机构的比例应达 40% 以上,或本区域报送需求总量占上年度实际使用总量的比例达 50% 以上。
- 医保方面:截至 2025 年 3 月,种植牙尚未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因为基本医保聚焦于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种植牙属于改善型医疗服务。不过,部分省市通过一些方式减轻种植牙负担,如北京、上海等 9 城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支付种植牙费用;宁波等城市试点 DRG 付费(按病种付费),单颗种植牙费用控制在 8000 元以内。同时,还有一些商业保险推出 “种植牙专项险”,为患者提供一定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也在鼓励公立医院拓展种植牙业务,加强口腔种植领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如福清市卫生健康局鼓励当地公立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引入先进的种植牙技术和设备,并争取在医保政策、财政支持等方面为其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