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要素,缺一不可: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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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包括合法结婚、生育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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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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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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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缴费未满12个月,需在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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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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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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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参保人员需额外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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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生育妇女需提供失业保险审核的《劳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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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生育或手术次日起3年内办理申领手续。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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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支持异地就医,费用由生育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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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职工流动期间缴费中断,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可恢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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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 :2022年12月4日前生育的,以生育日期判断是否符合计生条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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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或缴费,职工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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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生育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以上条件综合自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申领流程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