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事业单位职工医保报销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缴费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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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下调 :单位缴费比例由原7.3%降至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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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比例仍为7%。
二、门诊报销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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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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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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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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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80%、二级70%、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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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一级90%、二级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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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封顶线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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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急)诊报销封顶线提高至100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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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救助 :个人缴费12元/月,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划入大额救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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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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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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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首次住院3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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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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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二级250元、三级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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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起付线1000元,按住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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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 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7种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参照住院比例结算。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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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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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如异地就医从18%降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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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人员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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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个人缴费12元/月,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划入大额救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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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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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4416元,上限22078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44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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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不足年限可补足后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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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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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调整 :新增纳入医保报销药品12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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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需办理门诊慢性病认定,费用按住院比例结算。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细则以当地社保局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