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生协会会长是否拥有实权取决于具体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分配。在中国的许多地方,计生协会作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其会长通常由当地党委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这赋予了该职位一定的政治影响力和资源协调能力。
计生协会会长的职责可能包括:
- 抓好协会的组织网络建设,尤其是特殊人群的组织建设;
- 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咨询、交流、监督等工作,为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善于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新家庭计划等活动;
- 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兴办各类经济实体或服务项目,多渠道筹集活动经费等。
这些职责表明会长在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协调资源以及促进公众参与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实际权力大小还受到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资金支持、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根据一些资料,省级计生协会会长一般由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会长是正厅级副职,副会长是副厅级副职,秘书长是正处级干部。这说明,在某些级别上,会长一职确实带有行政级别,并且有一定的决策权和影响力。但在县级和乡镇层面,虽然会长也由当地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出任,但实际操作中可能更侧重于政策执行和协调工作。因此,市计生协会会长是否有实权,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