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确实存在自费部分,具体分为医保目录内自付和医保目录外自费两类:
一、医保目录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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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费用
当医疗费用未达到医保起付线标准时,需由职工全额自付。例如起付线为1000元,住院费用仅800元,则800元需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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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项目先行自付
部分药品或治疗项目需先由职工承担10%-30%的费用,剩余部分再由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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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自付费用
如手术费、特殊检查等,可能需职工承担20%-5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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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以上费用
职工医保年度报销上限为30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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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范围超限价药品/材料
若医保支付标准低于实际药品/材料价格,超出部分需职工承担差额。
二、医保目录外自费
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住院服务及特殊药品等均需全额自费。例如住院总花费6000元,医保报销4000元后,剩余2000元中若有800元属于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则这800元需职工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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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统筹自付费用、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或全民健康保,但年度额度未用完不结转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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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单位按工资比例代扣职工个人应缴部分,职工无需直接缴纳。
以上内容综合了医保报销规则及自费情形,具体比例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