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主要集中在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解决多头管理、监督不顺、指挥不畅等问题。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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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实行由省全面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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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调整:
- 直管县党委直接接受省委领导,并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 直管县纪委和党委各部门受省纪委和省委对应部门的领导或指导。
- 直管县人大常委会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 直管县政协接受省政协的指导。
- 直管县群团组织受省级群团组织领导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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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自2014年起,对上述10个县(市)的法院、检察院实施省级直接管理。设立了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院来行使这些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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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体制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河南省财政直管县的范围由目前的24个扩大至全部102个县(市)。各县(市)的财政体制由省财政直接核定,市级不再参与分享;同时,调整了省与市县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以及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的分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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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与目标:这项改革旨在通过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行政效率、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等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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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措施:鼓励和支持直管县在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成为样板,同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力求在行政审批标准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
以上信息概括了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这一系列措施意在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