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医保报销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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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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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累计840元(含)以下部分,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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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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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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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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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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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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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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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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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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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含社区卫生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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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
- 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最高等级医疗机构补差计算,且不低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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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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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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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以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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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及以上: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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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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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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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额医疗费用 :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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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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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标准为2.5万元(贫困对象降至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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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12万元部分报销60%,12万元以上部分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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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缴费档次 :报销比例有所差异,二档缴费比一档提高5%-1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8-2024年舟山市医保调整内容,具体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