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山东省生育津贴的最新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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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条件: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在职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含生育当月),且生育当月按时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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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公式: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津贴支付天数÷30天(元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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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支付期限:顺产生育的为98天,剖宫产的额外增加15天,多胎妊娠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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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费:生育产前检查费按照定额1000元报销,一般出院结算时直接抵扣医疗费;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则需要实行定额报销,一般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定额40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有定额报销800元,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为160元,绝育手术1000元,复通手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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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对于山东省内户籍居民,第一胎生育津贴由现行的8000元提高到10000元,第二胎生育津贴由现行的5000元提高到6000元。对于非山东户籍居民第一胎生育津贴将继续按照现行标准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发放金额还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