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药品报销比例一般为 100%,即全额纳入报销范围,然后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比例报销。乙类药品报销比例通常在 70%-90% 左右,需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比例报销,自付比例由各省市自行规定。丙类药品则完全自费。
例如,在某统筹地区,一职工发生住院医疗费 20000 元,其中药品费用 7000 元,包括甲类药品 5000 元,乙类药品 1000 元,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 1000 元。那么,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 1000 元由该职工全部自付;乙类药品费用 1000 元,由该职工首先自付 20%,即 200 元;甲类药品费用 5000 元和乙类药品费用的 80%(即 800 元),共 5800 元与其他应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一起,按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报销规定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