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新疆博尔塔拉地区的医保已实现跨省定点使用,具体规则如下:
一、跨省定点使用条件
- 备案手续:参保人需提前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跨省就医备案登记;
- 定点机构选择:选择居住地1-3家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且每年可调整一次;
- 适用范围:支持住院、普通门诊及逐步覆盖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
二、跨省共济功能
- 个人账户资金共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跨省用于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的医疗费用支付或居民医保缴费;
- 疆内外统一标准:新疆已完成门诊共济改革,2025年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至跨省使用,资金转账功能已实现。
三、结算规则
- 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限额,但支付范围按就医地政策执行;
- 备案有效期: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变更周期≤6个月);
- 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有效期≥6个月,期内可多次使用。
四、注意事项
需确保医保卡正常缴费且账户余额充足,未按时缴费可能导致无法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