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乙方中标后弃标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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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保证金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提交的招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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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
拒绝签订合同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时,招标人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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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投标资格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可能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2-5年内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二、招标人的选择权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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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第二中标人
向其他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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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招标
作为替代方案,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程序。
三、例外情形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四、争议解决
若双方协商不成,招标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追偿损失。
建议 :乙方应谨慎评估自身履约能力与市场机会,避免因弃标行为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