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付业务的基本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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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付的范围:现金收付业务是指企业与外部单位和内部职工之间直接用现金收付结算的各种业务。根据我国现行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支付现金,例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按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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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付的手续:为了加强现金收支手续,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严格执行账、钱、物分管的原则,实行相互制约。企业应按规定编制现金收付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企业的会计部门、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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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需要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保证账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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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入和支出的规定: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当天送存银行。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以上就是现金收付业务的基本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现金收付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