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2024年9月1日起将部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以下是关于这一政策的详细信息。
纳入医保的时间
具体日期
河南省自2024年9月1日起将部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纳入医保的项目
具体项目
河南省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项国家确定的辅助生殖医保准入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还将“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囊胚)解冻”“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显微镜下切开取精术(加收)”等4项拓展加收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共计12项辅助生殖项目。
报销比例和限额
报销比例
河南省规定,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不占用门诊统筹额度,不设起付线。全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首自付比例统一确定为10%,扣除先行自付部分后,统筹基金分别按70%和60%支付。
支付额度
支付额度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异地就医和医疗机构
异地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暂不纳入此次保障范围,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按照《通知》规定享受保障待遇。
医疗机构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范围为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目前河南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有36家。
河南省自2024年9月1日起将部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12项具体项目。报销比例统一为70%(职工医保)和60%(城乡居民医保),不设起付线。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暂不纳入保障范围,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按规定享受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共有36家。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显著减轻有生育意愿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生育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