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新疆乌鲁木齐医保中断后,缴费年限通常是累计计算的,但有部分特殊情况,具体如下: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一般规定:参加乌鲁木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男性需累计缴满 25 年,女性需累计缴满 20 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 15 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里的年限是累计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 单位参保: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待遇,其中断缴费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但用人单位按规定补清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方可补记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
-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 3 个月(含 3 个月)后重新缴费的,设置 6 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从第 7 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待遇。不过,之前的缴费年限仍累计计算。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未查到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医保中断后缴费年限不累计的相关内容。但如果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保费,除新生儿和特殊人员外,会设置 3 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医保〔2021〕93 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已连续 2 年(含 2 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 3 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