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后,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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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 住院费用:在开通跨省联网服务的定点医院就医,入院时出示有效医保证件(如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医院会在患者出院时,按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直接结算医保报销部分的费用,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部分。
- 门诊费用:若门诊就医的定点医院也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那么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患者在就诊时,需向医生说明自己的医保参保地等信息,以便医院准确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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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 准备材料:如果因故未能直接结算(如就医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医保系统临时故障等),需要个人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之后要保存好相关的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一般包括医院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
- 提交申请:回参保地后,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的报销地点,填写医保手工报销申请表,并提交材料申请手工报销。
- 审核与报销:医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参保地的医保报销政策来确定可报销的费用金额,并将报销款项支付到参保人的指定账户中。
总的来说,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后的报销方式分为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直接结算方便快捷,手工报销则需要个人先垫付再回参保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