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育险报销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200元。
- 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
- 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
- 正常分娩:2000元。
- 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2500元。
- 剖宫产:4000元。
- 宫外怀孕手术:4500元。
- 生育营养、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 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 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 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以上就是浙江省生育险的报销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报销前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