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种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医保政策,黑龙江省将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扩大至20种,新增了癫痫病、帕金森氏病、支气管哮喘、重症肌无力4种疾病,并对其他相关报销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增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的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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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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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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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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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肌无力
二、其他相关调整
- 病种总数
全省统一门诊慢性病病种由16种增加至20种,覆盖更多疾病种类。
- 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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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统筹地区需根据医保基金情况,合理确定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且门诊慢性病基金计入基本医保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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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购药可直接结算,一次可购买3个月药量。
- 政策宣传与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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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需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参保人员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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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自2024年1月1日正式执行。
三、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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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需符合诊疗目录内、药品说明书明确的治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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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与门诊慢性病一致,但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自黑龙江省医保局及政府网权威发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