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试管婴儿费用可以部分报销医保。以下是关于甘肃试管婴儿医保报销政策的详细信息。
报销政策
政策背景
- 政策实施时间:自2024年2月1日起,甘肃省将“取卵术”等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政策目的:通过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旨在减轻不孕不育家庭的经济负担,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适用人群
- 参保人员:适用于参加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治疗次数限制:每人每项基金支付2次,终生。
报销范围
具体项目
- 纳入报销的项目: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胚胎辅助孵化、组织细胞活检、取精术、精子优选处理、人工授精等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
- 不包括的项目:胚胎冷冻费及冷冻续存费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不设起付线,按照乙类项目先行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60%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 个人自付比例:乙类项目先行个人自付比例从3%到20%不等,大多数市州为10%。
报销流程
就诊和报销
- 就诊流程: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机构接受治疗,并在医保窗口结费时直接报销,由医保直接结算,无需个人提前支付。
- 所需材料:身份证、农村医疗保险卡、收据等。
省内异地就医
- 异地就医:省内异地就医时,无需备案,不降低报销比例。
- 跨省异地就医:暂不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销,原则上应当在甘肃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直接结算。
注意事项
其他限制
- 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报销金额不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报销次数:每人每项基金支付2次,超出次数由个人负担。
甘肃试管婴儿费用可以部分报销医保,具体包括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报销比例一般为60%,不设起付线,每人每项基金支付2次。参保人员需在甘肃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但跨省异地就医暂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