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2024 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87169 元 / 年(7264 元 / 月)。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 4359 元,即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以下是不同险种按 60% 基数缴费的情况:
- 养老保险
- 单位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 16%,则单位每月缴费金额为 4359×16%=697.44 元。
- 个人缴费: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 8%,个人每月缴费金额为 4359×8%=348.72 元。
- 医疗保险
- 基本医保: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 8%,单位每月缴费金额为 4359×8%=348.72 元。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 2%,个人每月缴费金额为 4359×2%=87.18 元。
- 大额医保:职工个人每月缴纳 5 元。
-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 0.5%,单位每月缴费金额为 4359×0.5%=21.80 元。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 0.5%,个人每月缴费金额为 4359×0.5%=21.80 元。
- 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根据所属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类别执行相应的基准费率,每年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和工伤发生情况等因素浮动。
-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 0.5%,单位每月缴费金额为 4359×0.5%=21.80 元。职工个人不缴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若按照月缴费基数下限 4359 元参保,月缴费金额为 4359×20%=871.8 元。
2025 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 61500 元(5125 元 / 月),一档缴费标准为 3075 元 / 年・人,二档缴费标准为 6765 元 / 年・人,不涉及按社平工资 60% 缴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