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档次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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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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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未成年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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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未成年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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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未成年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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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一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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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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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5%(未成年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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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未成年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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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未成年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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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一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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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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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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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3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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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800元/次
三、年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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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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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12万元/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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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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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60%(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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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40%(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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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三级医院按二级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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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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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6,90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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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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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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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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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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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14种慢特病或1种特病的参保人,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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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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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采用分段补偿机制,超过5000元部分可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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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特殊疾病,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病种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重庆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