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最近发生了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以下是该事故的最新消息和详细情况。
泰安东平“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最新进展
事故概述
- 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3日上午7时26分,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须昌路佛山中学门口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 伤亡情况:事故造成11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928.3万元。
调查报告发布
- 调查报告内容: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了《泰安东平“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处理建议。
- 批复情况: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调查报告,同意事故调查组的分析和处理建议。
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
事故原因
- 主要原因:事故是一起因车辆驾驶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事发现场大量人员聚集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具体细节:肇事车辆为东平县东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纯电动客车,驾驶人孟宪全未按规范操作,导致车辆失控冲向人群。
责任认定
- 肇事司机:孟宪全,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
- 公司负责人:东原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方忠、法定代表人王敬勇、副经理李渊甫和林锋,均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
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刑事责任
- 建议起诉:对孟宪全、赵方忠、王敬勇、李渊甫和林锋等5人,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对中共党员,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在具备党纪处分条件后,及时作出处理。
党纪政务处分
- 处理建议:对东平县佛山中学副校级干部张古国、校长潘国伟等27人,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包括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
- 具体人员:涉及东平县和泰安市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建议进行不同程度的处分和组织处理。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泰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教育培训:强化对驾驶员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其他措施
- 书面检查:责成东平县委、县政府向泰安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泰安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落实处理意见:泰安市要组织东平县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权限及程序,抓好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并及时报告事故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山东省泰安东平“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已经发布,事故原因和责任已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受到了严肃处理,并提出了具体的防范和整改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