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本溪医保在沈阳住院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包括沈阳在内的辽宁九个城市(本溪、沈阳、抚顺等)已实现异地医保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异地居住人员持社保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可在居住地指定医院直接结算,患者仅需支付自费部分,统筹基金部分由医院和医保机构直接结算。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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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选择限制
需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功能的医院。若选择未开通的医院,需先垫付费用后回本溪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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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政策
若涉及补充医保或大额医疗费用,需根据本溪当地医保政策申请二次报销。例如,本溪退休职工在沈阳住院后,符合条件的费用可回本溪申请二次报销,但需符合当地报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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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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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定点医院住院,需先自费,回本溪后通过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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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或特殊病种可能涉及额外报销流程,建议提前咨询本溪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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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材料
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沈阳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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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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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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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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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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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复印件
建议办理前通过本溪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