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青海西宁医保生小孩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 参保女职工: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履行了缴费义务,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在怀孕三个月后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其政策内生育登记资料原件、备案表等,报参保登记的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登记。备案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尚未实现异地结算的,在女职工生育后由参保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相应的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及分娩方式支付标准的 50% 给予一次性补助。
- 新生儿: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医保,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西宁生育保险报销有一定的标准。例如,自然分娩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分别为 2200 元、2000 元、1800 元;剖宫产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分别为 5000 元、4500 元、4000 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 6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