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医保政策调整,甘南地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一、普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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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基数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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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含1万元)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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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含2万元) :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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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含5万元) :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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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含10万元) :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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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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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 个人自负超过起付线(如5000元)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年度报销额度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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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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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如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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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起付线降低至2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如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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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特病专项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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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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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按70%-8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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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如恶性肿瘤、血液透析等)可享受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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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仅限当年使用,不可结转至次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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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相应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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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报销额度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及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