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林业局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既包含行政职能,也包含事业单位的服务职能。
鹤岗林业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性质
鹤岗林业局是国家和省、市、县等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九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这表明鹤岗林业局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属于行政单位。
同时,鹤岗林业局下属的二级机构或具体执行部门,如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管理站等,通常属于事业单位。这些单位主要负责具体的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等任务,其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与行政单位有所不同。
二、职责与功能
鹤岗林业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 林业生态建设:负责规划和实施本区域内的林业生态建设,包括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
- 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指导和管理本区域内的林业产业发展,推动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 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打击非法猎杀和贩卖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 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免受病虫害的侵害。
- 森林资源保护:负责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三、人员编制与经费来源
鹤岗林业局中的正式人员一般都是公务员编制,负责行政管理和决策工作。而下属的事业单位则可能采用事业编制,负责具体的业务执行和技术支持工作。
在经费来源方面,鹤岗林业局的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和林业产业发展收入。政府拨款主要用于保障林业局的日常运转和人员经费,而林业产业发展收入则主要用于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
四、历史与发展
鹤岗林业局自1963年建局以来,一直承担着本区域内的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等重要职责。进入新世纪以来,鹤岗林业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相继建设了食用菌、特色养殖、花卉苗木、北药种植、山特产品加工等五大产业基地,形成了“山上有基地,山下搞加工、山外有市场”的产、供、销一条龙的经济新格局。
鹤岗林业局基本信息表
项目 | 内容 |
---|---|
单位名称 | 鹤岗林业局(现为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 |
建局时间 | 1963年 |
地理位置 | 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东南麓 |
森林经营面积 | 110638公顷 |
活立木蓄积 | 673万立方米 |
年生产木材 | 近50000立方米 |
固定资产 | 4000万元 |
年产值 | 7000万元 |
上级管理机构 | _ |
主要产品 | “三野”牌黑木耳、香菇等;“金顶山”牌山泉水等 |
鹤岗林业局与类似单位对比表
单位名称 | 隶属机构 | 林地面积 | 蓄积量 | 主要特点或产业 |
---|---|---|---|---|
鹤岗林业局(现鹤岗市林草局) | _ | 110638公顷 | 673万立方米 | 食用菌、特色养殖等五大产业基地 |
鹤北林业局 | 省森工总局合江林管局 | 38.2万公顷 | 2450万立方米 | _ |
新青林业局 | 省森工总局伊春林管局 | 4.8万公顷 | 354万立方米 | _ |
宝泉岭农垦分局 | 省农垦总局 | 6.3万公顷 | 514万立方米 |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