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医院报销一般不需要去社保局或医保局,而是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但以下情况可能需要前往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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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如果已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用社保卡进行住院与结算,无需再跑回参保地报销。但如果因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保管理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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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异地医院:指在本市参保病人,在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并且经医院开具了“转诊转院证明”后,即可转到外地治疗。这时如果费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实时结算,也需要患者先垫付,再带相关资料到医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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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指参保人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或急诊留观,比如旅行或出差的时候,身体突发不适。这时如果是普通门诊,建议直接自费比较方便,但如果发生的急诊费用较高,大部分城市是支持“先救治,后报销”的,但是报销比例可能会比本地医院少一些。这种情况下,患者需要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保管理中心报销。
一般情况下医院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但在异地就医、转诊异地医院以及急诊等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患者先垫付费用,再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局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