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医保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场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 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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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45岁以下在职人员100元,45岁及以上退休人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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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60%(45岁以下)或70%(45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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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2000元/年(45岁以下),3000元/年(45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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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要求 :需连续参保满3年
- 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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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包括透析、血友病、恶性肿瘤等14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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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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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1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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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叠加规则 :按单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
二、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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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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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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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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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各级别医院分别降低100元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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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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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60%-96%(按医院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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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6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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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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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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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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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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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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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94%-91%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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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35万元(含大病保险65万元,合计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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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80元/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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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河北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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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不计入限额 :门诊诊察费、药品费等特殊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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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400元,职工单位缴费率6%
以上标准综合了廊坊市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