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医保报销范围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场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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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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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普通门诊费用,连续参保满3年后报销比例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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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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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 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如糖尿病、高血压)费用可报销,起付标准600元,尿毒症透析费用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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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
- 覆盖门诊诊察费(挂号费、诊查费等),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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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费用报销50%,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225元、375元。
二、住院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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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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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6%、退休人员99%;二级93%、退休人员96%;三级88%、退休人员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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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确定,例如二级医院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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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一个参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退休人员)。
三、其他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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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医疗费用 :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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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药品 :抗肿瘤谈判药个人先行自付20%后报销。
四、不可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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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外费用 :如工伤、职业病、酗酒致伤、美容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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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项目 :计划免疫、健康体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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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医 :参保期间境外就医费用不报销。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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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及诊疗规范,超限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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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时起付标准按转出医院级别重新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廊坊市最新医保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