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发布的发热门诊设置基本标准,结合综合门诊部的相关要求,河北省门诊部设置标准可总结如下:
一、基本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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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不小于500平方米,需满足日均门诊量不低于1000人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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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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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区 :包括诊室、检验室、卫生间等直接接触患者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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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污染区 :如更衣室、值班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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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区 :候诊区、就诊区等;
需设置专用电话和工作人员休息室,确保区域划分明确且无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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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设施
- 建筑面积需独立且布局合理,设置候诊区、就诊区、观察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等功能区域,配备独立卫生间。
二、科室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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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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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设急诊室、内科、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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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为选设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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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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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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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选设B超、心电图等专项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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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员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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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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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5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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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或执业资格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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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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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8名注册护士,其中1名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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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门诊需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临床经验的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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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医技科室需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与药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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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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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氧气瓶、呼吸机、心电图机、X光机、洗胃机等生命支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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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常用药品及抢救药品(如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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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特色
- 中医门诊需配备中药熬煮设备、研磨设备等,并保证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
五、管理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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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感染控制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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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消防应急预案,确保医疗安全。
以上标准综合了医疗功能需求与感染防控要求,具体设置可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诊疗科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