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生育津贴发放规定如下:
支付方式与标准
- 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 未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
享受条件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达各省规定月数,且符合国家和各省计划生育政策。
领取条件
-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期限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部分地区对晚育等情况有额外的产假及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延长规定。
发放流程
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不过,自 2022 年起,泉州、重庆、潍坊等多地已调整生育津贴申领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享受 “免申即享” 的生育津贴,即在享受生育待遇之后,5 个工作日既可直接领取津贴,无需提出申请。
不同地区在具体规定上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广西在 2023 年 9 月 1 日后规定,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延长 30 天;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再延长 30 天。贵州从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明确各级医保部门核定生育津贴时,不得查看和收取参保人员生育服务证、结婚证,不得以未婚生育为由拒绝核发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