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做试管婴儿可以报销。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浙江省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包含试管婴儿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 报销项目:共有 12 个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中甲类 5 项,包括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取卵术、人工授精及人工授精 - 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 7 项,包括取精术 - 显微镜下操作(加收)、胚胎培养、胚胎培养 - 囊胚培养(加收)、胚胎移植、胚胎移植 - 冻融胚胎(加收)、组织细胞活检和单精子注射,需个人先负担 10% 的费用,其余部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报销条件:夫妻双方需满足结婚经过一年以上的自然怀孕努力无效;夫妇双方均为浙江户籍或暂住证持有者;年龄在 20 岁至 45 岁之间;经过两年及以上不成功治疗后仍无法自然怀孕或存在明确诊断需采用辅助生育技术才能怀孕。
- 报销次数:“促排卵术”“胚胎培养”“胚胎培养 - 囊胚培养(加收)”“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单精子注射” 这 5 个项目在医保基金支付次数不超过 3 次 / 人,其余项目不限次数均可根据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 结算方式:浙江省内参保人员(含职工及城乡居民)按政策结算;省外异地参保人员按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的规定结算。
杭州市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西湖益联保”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为实施辅助生育的参保市民提供胚胎培养和胚胎移植两项治疗费用的报销,限额为每年最高 3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