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江苏省关于流产生育津贴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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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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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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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流产、引产,职工的生育津贴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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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时间:《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以上就是2024年江苏省关于流产生育津贴的新规定,如果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