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费采用阶梯式收费和分时电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杭州居民用户的阶梯电价按年用电量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为每千瓦时0.538元。
- 第二档:年用电量2761-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为每千瓦时0.588元。
-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1千瓦时以上部分,电价为每千瓦时0.838元。
2. 分时电价时段划分
居民用户可选择分时电价,具体时段划分如下:
- 高峰时段:8:00-22:00
- 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
分时电价在不同档次内的具体价格如下:
- 第一档:
- 高峰电价:0.568元/千瓦时
- 低谷电价:0.288元/千瓦时
- 第二档:
- 高峰电价:0.618元/千瓦时
- 低谷电价:0.338元/千瓦时
- 第三档:
- 高峰电价:0.868元/千瓦时
- 低谷电价:0.588元/千瓦时。
3. 特殊情况说明
- “一户多人口”政策:若家庭长期居住人数超过5人,可申请“一户多人口”,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同时享受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优惠。
- 居民合表电价:若选择居民合表电价,则按固定电价计费,不满1千伏合表用户电价为每千瓦时0.558元,但不享受峰谷电价优惠。
4. 注意事项
- 阶梯电价以年度用电量为计算基准,而不是按月计算。
- 分时电价需用户主动申请,未申请的用户按普通电价收费。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相关政策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