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榆林的医保门诊报销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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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各统筹区均不设起付线,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60%-70%,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60%,二级定点医院(部分统筹区纳入支付范围)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200元,具体标准按照各统筹区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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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等多个病种已列入陕西省统一管理规范实施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以自然年度为待遇周期,病种待遇标准由各统筹区自行设定。支付范围包括与疾病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特药保障按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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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两病”指的是高血压和糖尿病,陕西省对“两病”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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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项目:将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使用上述药品均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自2024年9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13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陕西省统一确定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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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部分统筹区为参保居民补贴产前检查费用,在结算住院分娩费用时一次性补贴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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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双通道”:陕西目前已将252种药品纳入特药管理范围,这些药品中绝大多数是治疗重大疾病、价格高昂、需要门诊长期使用的药品。纳入特药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城乡居民先行自付比例不超过2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60%,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剩余的费用,可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特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单设最高支付限额,计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2025年陕西榆林的医保门诊报销类型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两病”门诊、辅助生殖项目、产前检查以及特药“双通道”六大类别,旨在全方位保障参保居民的门诊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