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保急诊急救报销政策涵盖了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的医疗费用。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标准、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急诊报销标准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者,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
- 居民医保:相同情况下,统筹基金按60%比例报销。
报销范围
包括治疗费、检查费、诊察费、药费、卫生材料费等急救费用。不包括救护车费、里程费、等时费、担架费、出诊费等。
起付标准
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200元,支付比例为60%。
报销流程
提交材料
包括120电子缴费凭证、患者本人医保卡或电子医保码(非在院状态)、死亡患者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救治后送医院的患者需要提供急诊病历、出院小结、出院结账单等。
网上报销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沈阳急救中心微信公众号”提交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选择“线上好就医报销”或“线下窗口预约报销”。
窗口报销
工作日携带材料到沈阳急救中心医保报销大厅办理。
注意事项
不予报销的情况
单纯进行死亡鉴定的、单车转运的、出院回家的、不符合急危重症病种的、车辆肇事、酗酒、自杀、有第三方负责的、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不予报销。
报销时限
急救费用发生3天后至1个自然年度内到窗口进行费用医保统筹报销。
沈阳市医保急诊急救报销政策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报销比例和范围明确,流程简便。参保人员需注意提交完整的材料,并了解不予报销的情况和时限要求,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