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城市(简称“创卫”)中,医疗垃圾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环节,需要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来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以下是关于医疗垃圾处理的一些基本要求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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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收集:
- 医疗废物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如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
- 使用专门设计的容器和袋子进行收集,例如黄色塑料袋用于医疗废物,利器盒用于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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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与标识:
- 每个装有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标签,注明产生单位、日期、类别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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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运送:
- 医疗机构内部应设立特定的时间和路线,使用专用工具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地运送到集中暂存地点。
- 运送人员需穿戴防护装备,并在每次运送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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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贮存:
- 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远离食品加工区、医疗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 贮存设施应具备防渗漏、防鼠、防蚊蝇等功能,并且要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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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登记:
- 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之间需要建立详细的交接记录,包括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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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与处置:
- 医疗废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运输至指定的集中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如高温焚烧、化学消毒或其他环保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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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防护:
- 对于从事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人员,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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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 制定针对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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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 卫生行政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应对医疗废物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操作符合法规要求。
以上是医疗垃圾处理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参照最新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性的实施细则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