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湖北省不同地区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费的收取情况:
- 随州市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95元/床·日
- 一级医疗机构及以下:1.50元/床·日
- 无固定病床医疗机构(门诊、诊所、村卫生室等)及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产生医疗废物单位:根据每月医疗废物实际平均产生量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 黄冈市
- 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2.7元/床日
- 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每单位每月45元
- 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公斤2.25元
- 渭南市
- 医院:1.5元~3元/日·床,或按床位数(或日产生医疗废物量)分类定额收取,300元~1200元/月
- 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从业面积分类定额计收,20元~210元/月(或相当此标准)
- 对产生医疗废物数量不稳定的单位:按照2元~6元/千克的标准收取,或参照此标准,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与产生单位协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或医疗机构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