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双通道药品目录是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保障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的供应和使用。以下是关于吉林省双通道药品目录的详细信息。
吉林省双通道药品目录的组成
药品目录结构
- 药品分类:吉林省双通道药品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和民族药,2024年目录共收录药品3159个,其中西药部分1398个,中成药部分1336个(含民族药95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25个(含西药367个、中成药58个)。
-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这些药品包括依沃西单抗、恩朗苏拜单抗等41种药品调入,异麦芽糖酐铁、玛巴洛沙韦、乌帕替尼等3种药品调出。
具体药品列表
- 药品名称和剂型:例如,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注射剂、泊沙康唑口服液体剂、贝伐珠单抗注射剂等。
- 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不同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不同,例如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注射剂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或30%。
双通道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管理机制
- “三定”原则:吉林省的双通道药品按照“定定点机构、定责任医师、定药品范围”的原则进行管理。
- 分类管理:对适应症复杂、需定期回访的药品需由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在责任医师审核基础上进行复核把关后确定。
使用流程
- 审批流程:参保人员需先到医保办审批,后用药,才能报销。审批材料包括医保卡(身份证/医保凭证)等。
- 报销流程:审批后,参保人员可以在指定的双通道药店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医保卡报销。
双通道药品的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
- 个人自付比例:全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双通道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分别降低至20%、30%。符合特定条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分别降低至10%、20%。
- 异地购药:异地购药费用可按异地就医及参保地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支付标准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新增的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
双通道药品目录的更新和调整
更新内容
- 新增药品:2024年目录新增药品91种,包括肿瘤用药、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罕见病用药等。
- 调出药品:将异麦芽糖酐铁、玛巴洛沙韦、乌帕替尼等3种药品调出吉林省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
调整原因
- 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吉林省每年都会对双通道药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新的临床需求和政策要求。
- 临床需求:新增药品主要是为了满足肿瘤、慢性病、罕见病等领域的用药需求,提升保障水平。
吉林省的双通道药品目录通过严格的分类管理、明确的使用流程和报销政策,确保了参保患者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高临床价值的药品。目录的定期更新和调整,进一步提升了药品的可及性和保障水平,体现了医保政策对患者需求的关注和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