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低保每月的保障金额根据城市和农村居民的不同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一、2025年最新标准(截至2025年3月)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全区统一执行,月均保障标准为 785元/人月 ,人均补助水平达 416元/人月 。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全区统一执行,月均保障标准为 6800元/人年 ,折合约 566.67元/人月 。
二、其他说明
-
补助水平差异 :城市低保按家庭人口分档发放,例如南宁市邕宁区A1类对象补助805元/人·月,而农村低保无分档,统一按年发放。
-
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县存在细微差别,如贵港桂平市城市低保A类660元/人·月,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农村低保A类350元/人·月。
-
家庭共同领取原则 :低保金按家庭人口发放,家庭成员均符合条件时可共同领取。
三、申请条件(参考)
-
城市低保 :需满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家庭财产低于规定限额等条件。
-
农村低保 :需持有农业户口、居住在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标准等。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以获取最新、最精准的保障标准及申请材料要求。